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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恒山林场一老育林人泣血哭诉
来源::中国新闻传媒网   更新时间2019-07-12 1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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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手林场时林地只有10万亩,13年间林场林地面积猛增到47万亩;为了增加林地面积,他自己自筹资金垫付380万元;为林场扑火,他断了腿,鼻梁骨折,掉了门牙,上嘴唇被磕成了三瓣……最终他却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还被判处了6年有期徒刑。他就是山西大同恒山林场原场长袁文钊。当坐在记者对面讲述自己过去的遭遇,说到几个司法部门强加在他身上的冤情时,他禁不住老泪纵横、不能自抑。袁文钊为什么会感到如此委屈,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被控贪污190多万元,林场场长喊冤

 

事情还要从2017年说起。

这一年,对于袁文钊来说,可谓天降灾祸。时任恒山林场场长的他被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其在2012年到2015年间,通过虚列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和补植补种费用等,从中央和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套取资金171.2223万元,侵吞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款22.5万元,二者合计193.72233万元。

袁文钊则对以上指控全部提出异议。他辩称,4年时间他共收到拨款271万元,其中管护、补种、工程等共花费120万元,给陈君副场长用于扩张林地面积购地款200多万元。

袁文钊翻开笔记本,四年时间里,每一笔大额往来款项,上面都记得清清楚楚。比如20121130日,大同市林业局拨付恒山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64.4625万元,其中管护费39.45万元,补植补种费20.44万元,设施费2.5725万元,检验费2万元。账目清晰明了,而且有书证、人证,都可证实袁文钊没有把分毫装进自己的腰包。

自愿为袁文钊作证的恒山林场职工张世文,拍着胸脯说自己自始至终都可以证明袁场长没有贪污。他说自己此前就曾对检察院做过同样的陈述:“20121230日,林场有一笔进账,林场财务把这些款拨在了我的银行卡上。我2012年从农行取出,按表中的要求发给护林员武玉忠管护费1.5096万元、护林员赫顺管护费1.5297万元、赵充胜公示牌款2.4万元。我自己留下管护费1.5273万元,给护林员范启管护费1.536万元、验收费2万元,给李加恒粉刷费0.1725万元。我把剩余的53.7874万元于2013120日左右拿到袁场长办公室,全部给了恒山林场副场长陈君,用以支付为林场买地的钱款(买地、租地面积、地点见林场台账)。当时我给钱的时候,有我场财务科武美平,还有派出所所长李春权在场。这部分钱该怎么认定?”

袁文钊指着一个小账本说,2013520日大同市林业局拨付恒山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77.2825万元,其中恒山林场管护费48.81万元,补植补种26.66万元,管理设施费2.5万元,“这三套表都有市林业局的盖章和副局长常世宏的签字,这三套表都是范德鑫制作的,这账也能对得上。”

张世文在说到这部分的证据时说:“大约是2013917日,恒山林场分两次转账给我35.66163万元(第一次20万元、第二次15.66163万元)。我从农行把这笔款取出(均属护林员管护费)送到袁场长的办公室,全部交给我场副场长陈君,支付了林场购买林地款。当时有我、袁文钊、陈君、办公室冯学胜,还有财务科的武美平等人均可作证。”

李春权是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在任所长,他也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事情,他说同样的情节他也向检察院陈述过:“在袁文钊的办公室,我看见护林员武玉忠给副场长陈君支付买地钱,两次共给了41.6868万元。这个钱据说是大同市恒山林场分三次转账给护林员武玉忠的,转账时间是2013917日。在2013920日左右武玉忠从农行取出41.6208万元,属护林员管护工资、补植补种费、设施费。武玉忠按照财务支出表给了李占成补植补种和设施费共28.4725万元(其中补植补种费26.66万元、设施费1.8125万元),给了护林员张士文管护费1.0105 万元,护林员赫顺1.1352万元,武玉忠1.0264万元,护林员范启2.2671万元,护林员徐胜利1.6839万元。剩余的7.7091万元,当时有派出所的李春权、财务科的武美平也在场,见证人和卖地人均有证明。”

袁文钊又说到2014年的往来账。记者认真核对了一下,数额、人证、书证,都能对得上。

说到最后一年也就是2015年时,袁文钊叹了口气说,此时就已经有人在告状了。

袁文钊说:“201595日,我让本场资源科科长刘继忠去大同银行浑源支行取钱,钱是下午六点取出的。当时林场放假,我正在办公室值班,财务科没人。刘继忠把取出的30.64万元交给我,我问为什么没有全部取出来?他说,今天就能取这么多,而且是自动取款机取的,明天再取吧。我说:明天必须全部取出来交给财务科,赶快重新办理发放管护费的财务手续,不要让市纪检委的人知道,不然按失职处理你。”

结果第二天,袁文钊说,也就是96日上午,市纪检委调查组的人叫走了刘继忠,刘继忠就把此事告知了调查组。“晚上调查组又让我去了恒山饭店二部,我就把此事告诉了他们。”袁文钊说,因当时休假,已是晚上,财务科无人,30多万元他怕放在办公室丢失,晚上就拿回了家。对于此事,袁文钊说:“我当时把这件事告诉了纪检委调查组的人,也是经过他们同意的。过两天后,他们就到我家取走,并以市纪委石忠平的名义存在浑源张庄信用社。”

案件审理环节,判决书下达前一个月用EMS送达的新证据,审判长却拒收,应当属于程序违法。

 

律师:指控被告犯贪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就此案件,记者从袁文钊处得到了该案的辩护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朝勇律师、刘绪光律师认为:司法机关指控被告袁文钊犯有贪污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袁文钊不构成贪污罪。

记者看到辩护词中详细罗列了袁文钊贪污罪不成立的三方面的理由:

第一,袁文钊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一是恒山林场取得中央级、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都是通过正常的行政程序和正常的财务程序取得的,未有利用虚构事实、巧立名目等骗取资金,或通过隐匿账务,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取得资金行为;二是袁文钊取得的资金多数为管护人员的管护费、风沙防护林工程施工方的施工费等,不属于公共财物;本案中的涉案金额中有关管护费的费用应为护林员的个人财产,在2012-2015年期间,检察机关认为袁文钊共套取中央级、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71.22233万元,该部分费用大部分为护林员的管护费用,且检察院在计算金额时已经将已支付至护林员个人部分的资金予以扣除,管护费用在形式及检察机关的认定中实际上所有权已经由恒山林场转移至护林员个人所有,袁文钊所“挪用”的资金并不是恒山林场的资金,不属于公共财物,而是护林员个人的财物;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中的22.5万元,系浑源县恒华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承揽恒山林场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工程及封山育林工程,工程总费用为152.5万元,恒山林场已经支付130万元,尚余22.5万元未支付。恒山林场将该笔费用支出至方月云账户;恒华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均一直还在向恒山林场索要该22.5万元,该笔费用实为恒华生态发展公司所有,而非恒山林场所有,其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因此,说袁文钊套取恒山林场22.5万元资金不成立。

第二,袁文钊取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用途是为了林场的发展购买林地,是用于公务支出,不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根据恒山林场的资料,2002年袁文钊任职恒山林场场长时,林场的经营面积为10.5万亩,至2014年恒山林场的经营面积为47万亩,林场面积增加了37万亩林地。后袁文钊将购买林地的任务交由副场长陈君及白桦负责。本案由于陈君已经去世,陈君向何村、何人购买土地以及支付多少费用已难以查清,但恒山林场在无政府资金拨付、无土地划拨、出让的情况下,将林地增加37万亩的资金从何而来?辩方证据已经足以证明恒山林场为增加林场面积已向林场附近的村委会或村民支付相应款项。袁文钊自2002年担任恒山林场场长,一直到2015年期间,一心用在恒山林场的维护发展上。且袁文钊自担任恒山林场场长后,七年补助均未领取,在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工作,为林场增加林地面积,为林场管护工作尽职尽责,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袁文钊个人已为恒山林场各种必要的招待、接待等费用垫资380万元,这有相关证人证言为证。综上,袁文钊利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部分款项用于恒山林场购买林地的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购买后的林地产权依然属于恒山林场。袁文钊既没有将资金占为己有,也没有将购买的林地据为已有,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疑罪从无原则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本案检察机关认为袁文钊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袁文钊不构成犯罪。

 

13年被调查18次,袁文钊深信身正不怕影子斜

 

采访中,袁文钊至今仍对最后一次庭审过程中,法庭没有允许可以证实他无罪的证人出庭作证耿耿于怀。对此,律师曾表示,法庭这样做属于程序违法。

而袁文钊则泪流满面地向记者表露心声:“说我是贪污犯我真的无法接受。这些年来,我始终把林场当作自己的家,把林木当作自己的儿女。我为林场的发展事业摔断了腿、碰断了鼻子、磕掉了牙、嘴唇裂成了三瓣......在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多病的情况下,我仍为林场认真工作,并把自己挣的钱还有和亲朋好友借的钱共计380多万元,都为林场的发展垫付出去了,使恒山林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众所周知、有目共睹的。过去一直有人说我是傻子、愣子,我说我是革命的傻子。但现在我才觉得对不起老婆、对不起孩子……”

说到这里,袁文钊满心委屈地说,由于恒山林场的一些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林场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别有用心,天天、月月、年年告状,纪检委、检察院、审计局、反贪局等单位13年里共调查他18次,“因为我工作认真,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所以一直深信身正不怕影子歪。”他气愤地反问:“如果说我有问题,难道说之前调查过我的那些单位,他们以前都包庇我了吗?”

媒体将对这一案件的进展予以持续关注。

                                              记者 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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